打破迷思 保險理賠不NG

2024-04-28


意外險常產生理賠迷思,同樣一個「看似意外」的受傷,有些人就能理賠、有些人就不理賠。壽險公司指出,「意外事故」是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以意外受傷申請理賠前首先須釐清發生的原因是否符合意外的定義「非疾病、外來、突發」才不會起糾紛。

富邦人壽指出,以閃到腰(急性下背痛)為例,其可能是脊椎疾病引起的疼痛,也可能是車禍或跌倒的突然衝擊引起下背肌肉傷害,如為後者就醫,理當是意外傷害的理賠範疇。

同理,只要有投保意外醫療,出國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回國繼續就醫,在保險保障範圍內均會理賠。

國泰人壽表示,意外定義應該較易理解,例如打球時不慎扭到腳踝導致挫傷,就是明顯的意外事故;但是如果像是蛀牙導致牙齒崩壞又或者是骨質疏鬆導致骨折,就有可能是本身疾病造成,和意外定義會有差別。最重要的是,如果有任何疑問,一定要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反應。

如果在國外意外受傷,不論於國內外就醫,有個「眉角」一定要注意,申請理賠時,要備妥治療相關證明文件,因為保險公司會要求釐清意外事故發生原因及過程,以確認是否符合意外的定義。

引用新聞網址: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0428700078-4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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