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小孩3千萬房 再等七天稅金省12.8萬

2024-12-26


富爸富媽贈與子女高額財產再忍一下,以3,000萬元的房子為例,現在贈與,稅金一星期可能就差了12.8萬元。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每年12月為民眾善用免稅額辦理贈與財產旺季,財政部於113年11月28日公告114年度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已予調高,惟免稅額仍維持244萬元。

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調整,現行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因自106年5月12日修正生效後,累計至113年10月底,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達12.42%,已達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應調整標準,因此114年起,依上漲程度調整,贈與稅稅率10%級距上限提高為贈與淨額2,811萬元,無累進差額,稅率15%級距上限提高為5,621萬元,累進差額為1,405,500元,超過5,621萬元者稅率20%,累進差額為4,216,000元。至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自上次110年11月24日修正生效後,漲幅未達調整標準,未予調整。

舉例說明,汪爸爸114年贈與子汪君3,000萬元,需繳納贈與稅額為275.6萬元〔贈與淨額(3,00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x稅率10%〕,相較113年相同贈與淨額需繳納稅捐為288.4萬元〔贈與淨額(3,00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x稅率15%-累進差額125萬元〕,汪爸爸可減少贈與稅額負擔12.8萬元。

引用新聞網址: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1226700371-430103

本網站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任何形式轉載、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出版或發行本網站內容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
Copyright © 2022 林梓燁 
Webnode 提供技術支援 Cookies
免費建立您的網站! 此網站是在 Webnode 上建立的。今天開始免費建立您的個人網站 立即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