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做錯了!生前送兒土地要繳稅上百萬 內行曝0元稅金解法

2024-08-11


被課稅心好痛!王爸爸深感年事已高,憂心身後財產可能面臨龐大的遺產稅負擔,於是決定將自己多年辛苦積攢的財產,包括一塊土地、一棟住宅,提前贈與唯一的兒子,沒想到竟要繳交高達128萬元稅金,若王爸爸選擇將這些財產保留至身後再遺贈給兒子,反而完全免繳遺產稅。

王爸爸擁有配偶及一對子女,名下的資產,包括一筆土地(取得當時公告現值 80 萬元)、一棟房屋以及 50 萬元的銀行存款。他憂心身後會面臨遺產稅的課徵,決定今年2月將土地和房屋贈與唯一的兒子。贈與當時,土地的公告現值已攀升至 500 萬元,而房屋的評定現值則為80萬元。

國稅局說明,王爸爸名下有土地及房屋,若選擇贈與,需繳納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相關稅費。

該案假設土地增值稅為100萬元,契稅為5萬元,據當時土地公告現值共5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80萬元,合計580萬元,贈與稅計算如下:

贈與總額:5,800,000 元

免稅額:2,440,000 元

扣除額:1,050,000 元

贈與淨額:2,310,000 元

稅率:10%。

應納贈與稅額為231,000 元

王爸爸若不提前贈與,並於同年度不幸辭世,則其遺產將由兒子繼承,遺產稅計算如下:

遺產總額:6,300,000元

免稅額:13,330,000元

扣除額:8,030,000元

6,300,000-13,330,000-8,030,000=-15,060,000元

由於計算結果為負數,代表財產淨額為負值,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並不需要繳納遺產稅。

國稅局指出,由於王爸爸是生前贈與土地、房屋給其子,需繳稅賦合計128.1萬元,若不贈與,留待繼承時將土地、房屋由長子繼承,配偶及女兒繼承現金,遺產稅應納稅額為0元,繼承人不須繳納遺產稅,且不須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國稅局藉由王爸爸的案例提醒納稅人,節省遺產稅及贈與稅的方法需考量個人財產的多寡,以及財產移轉時可能衍生的其他稅賦負擔。若財產扣除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後,遺產淨額為0元或負數,那麼生前贈與並不划算;反之,若財產龐大,預估應納遺產稅額極高,則應考慮及早規劃將生前財產移轉,藉此減輕稅務負擔。

引用新聞網址: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0811700361-4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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